地方生联盟

 找回密码
 注册

QQ登录

只需一步,快速开始

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[复制链接]
发表于 2004-3-20 20:15:0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
不管你是已婚或未婚,
有男朋友或沒男朋友,有女朋友或沒女朋友,
讀了,或許,會讓自己更快樂...



這年頭婚姻越來越難維持了,以前是七年才有一癢,而現在婚姻能撐過二年就要感謝前輩子的修德,如果能五年不變,大概就算是有緣了。

許多以離婚收場的怨偶,不是怪自己「遇人不淑、識人不清」,再不就是「個性不合」,或「這不是我要的婚姻」,而無法繼續生活。

的確,相愛容易相處難,婚姻與戀愛最大的不同,就是「戀愛看的是對方的優點」,而「婚姻卻是要包容對方的缺點」。

所以,在沒看清楚對方的缺點之前就步上禮堂,到頭來才怪是「個性不合」,恐怕自己也得負很大的責任。

所以在決定要不要嫁給(娶)他之前,應該先問自己:我愛的是他哪一個部份?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?

同樣地,在決定要不要離婚之前,也應該先問自己:我討厭的是他哪一個部份?而這個部份是他的全部嗎?

如果認為自己是因為「眼睛被牛屎黏到」,才嫁(娶)錯人的人,在選擇結束婚姻之前,更要加倍反省,自己會不會又看錯了?

可惜的是,似乎人們很少能從經驗中學習,總認為自己當下都是對的,能自覺反思的人太少了。

其實沒有一個人是完美的,我相信也沒有一個人是故意不完美的。

生長自不同環境的二個人,無論心靈如何契合,都難免會有衝突。

與其說緣份是遇到一個能讓自己欣賞與被欣賞優點的人,倒不如說是緣份是找到一個,能讓自己願意包容與被包容缺點的人。

戀愛,或許是一個尋覓與配對的過程,但婚姻卻是一個學習與調適的過程。

以戀愛的心來看婚姻,自然是怎麼看怎麼失望,我認為這樣的人是還不適合結婚的,否則必然會將自己的痛苦建築在別人痛苦之上。

那麼怎樣才是正確的婚姻觀念呢?

這沒有一套標準答案,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見解,別人適用的,自己未必適用。

不過我們也可以試著歸納幾個共通點,來讓自己對婚姻不致於有不切實際的期望:

☆婚姻不是你用來改變對方的工具。

許多人總認為結婚之後,他就會為我改掉壞習慣、更包容我,或是安定下來、不再三心二意。

孰不知「江山易改,本性難移」,即使他會為你改變一下子,過不了多久又會回到本來面目。

所以別說:「為什麼他不再是當初為我改變的樣子,是不是他不再愛我了」,而要自問:「我是否還維持讓他改變的動力」?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我覺得這是很重要的.........你呢...........

[em15] [em15] [em15]
发表于 2004-3-21 08:17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不错的帖子,顶了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1 15:27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1 19:21:02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呵呵。。。结婚后的感慨吧。。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2 06:10:03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哈哈,可能是吧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4 16:46:39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没有感觉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5 11:12:06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是啊是啊
可很难找呢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5 12:05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事在人为
我认为无论什么事都是看你用心了没有
包括感情
不是你做不道
更多的是你没有去想做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5 17:34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没有包容什么都没有了,,,,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6 08:23:29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是啊,一定要互相包容对方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6 11:26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呵呵~~~包容与欣赏并存
其实很多夫妻已经不相爱了,但之所以没有离婚是出于对婚姻和家庭的责任感。特别是有了孩子的家庭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发表于 2004-3-26 17:24:00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緣分是找到包容你的人

顶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QQ|Archiver|手机版|小黑屋|地方生联盟 ( 沪ICP备10219162号-68 )

GMT+8, 2025-8-4 22:51 , Processed in 0.069401 second(s), 16 queries .

Powered by Discuz! X3.4 Licensed

Copyright © 2001-2021, Tencent Cloud.
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