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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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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3-10-23 12:11:01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程序:
  各版主近期提出《于关“论坛发帖标准”的议案》
  进行小组讨论,制订出《草案》
  进行公示,进行群众公审公议
  最后综合出台有关规定,公众监督实施!

要求:
  公正公开,民主法治
  出于对论谈成长发展的爱护
  请各位将自己的建议回帖
  


[em17] [em17] [em17]
发表于 2003-10-23 12:18:05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军校地方生.管理规则/会员手册(请各位会员仔细阅读)
欢迎您加入军校地方生.参加交流和讨论,本论坛为非商业赢利性个人论坛,为维护网上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,请您自觉遵守以下条款:

一、军校地方生.规则声明

参与本论坛讨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, 并严禁制作、复制、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:
★ 煽动抗拒、破坏宪法和法律、行政法规实施的;
★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;
★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,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;
★ 煽动分裂国家、破坏国家统一的;
★ 煽动民族仇恨、民族歧视,破坏民族团结的;
★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,散布谣言,扰乱社会秩序的;
★ 宣扬散播封建迷信、淫秽、色情、赌博、暴力、凶杀、恐怖、教唆犯罪的;
★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,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;
★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、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;
★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;
★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;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以下是在军校地方生.的发贴规则:
请互相尊重,对自己的言论和行为负责; 会员单独承担发表内容的责任。
★ 军校地方生.是供大家互助、交流和娱乐的网络社区,禁止发布有关政治、色情等相关话题。
★ 在本论坛发布的一切信息归公众所有,论坛不承担任何责任
★ 禁止发表与本讨论区主题不符的贴子(讨论区主题请参阅论坛首页讨论区简介);自己找不到对应栏目的可以发到版务区, 让坛主帮忙处理;
★ 不得同一内容同时提交两个或以上讨论区
★ 不得在各个版发表纯属灌水贴
★ 未经同意不得张贴任何形式广告,包括网站推荐、网络赚钱等;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以下是在军校地方生.的发贴礼节:
★ 禁止发贴粗言滥语!
★ 禁止发表侮辱、中伤、恐吓他人的言论
★ 禁止在非灌水区发表灌水帖,包括回复
★ 未经他人许可,禁止张贴他人的任何私人信息。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以下是在军校地方生.的管理原则:
★ 本公告为论坛管理主要依据。同时,各版面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可以补充其他规则作为实际应用的补充。
★ 违反论坛规定,版主、坛主视情节轻重有权编辑、转移、锁定或删除帖子,情节更严重者,坛主有权禁止该用户发言。
★ 论坛坚决保护管理人员,不因行使管理职能而遭受任何形式的个人攻击。
★ 如果对论坛管理或规则有建设性意见,或举报违规行为的(包括管理者和会员),都请到『本站站务』中发表。
★ 凡挑动他人对论坛管理人员不满,辱骂管理人员,此种行径被视为是蓄意挑战论坛,意图扰乱论坛正常运作。该类行为按“闹版”论处,立即警告并驱逐当事人出论坛!
★ 管理员在对用户帖作相应处理前应向用户进行通告,如暂时无法联系,应事后及时相该用户发送通告,对处理方法,处理原因进行说明。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二、军校地方生.发帖规则

★ 禁止使用单纯的表情符号来灌水。
★ 禁止发布明显灌水的主题,回复中不要出现明显的无序字符串。
★ 禁止单纯引用来灌水。
★ 禁止在帖子上传无关附件、图片。
★ 禁止在非灌水版中灌水及张贴与主题无任何关的内容。
★ 禁止哗众取宠的标题,标题必须明确。禁止类似字眼“救命”“HELP ME”“下跪”之类的标题。
★ 严禁在任何版面发布讨论涉及政治方面的话题,对于任何和政治沾边的贴子,无条件删除!

  任何还希望军校地方生.能一直存在下去的会员请自觉遵守,任何明知故犯的会员将会在警告无效后删ID。不考虑论坛利益的会员论坛也没有必要考虑你的利益!
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三、ID管理的规定

★ 军校地方生.会员ID归论坛所有,禁止作任何交换、买卖。
★ 非特殊情况不允许一个会员拥有一个以上ID,即使有特殊情况也不允许注册两个以上I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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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3-10-23 12:19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请大家提出修改意见,感谢大家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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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3-10-23 13:03:15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管理原则中补充一条:

管理员在对用户帖作相应处理前应向用户进行通告,如暂时无法联系,应事后及时相该用户发送通告,对处理方法,处理原因进行说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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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3-10-23 13:06:33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★ 禁止回复内容为“哈、好、OK、good、恩、1111、哦、呵呵 ...”以及类似的灌水贴。


这一条有些过了吧,
我认为只要不发布明显灌水的主题就行了,对于回复不应过于严格,必竟每个人的回复习惯不同。回复中不要出现明显的无序字符串就好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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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3-10-23 15:33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好的,我接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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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3-10-24 06:37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同意同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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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3-10-24 09:19:57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根据各位的意见已经作了相应调整,请同志们继续关注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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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3-10-24 10:09:31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 禁止在帖子上传无关附件、图片。
我感觉这句不妥,灌水板的附件、图片应限制为:
禁止在帖子上传淫荡、淫乱的黄色图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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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03-10-24 12:00:40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
ljpxman: 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 禁止在帖子上传无关附件、图片。
我感觉这句不妥,灌水板的附件、图片应限制为:
禁止在帖子上传淫荡、淫乱的黄色图片。

大哥,对“淫荡”下个定义吧!!好象很抽象的概念。比如我认为lisonglisong同学在学校就很“淫荡”。排骨你同意吗?

^^ [em2] [em2] [em2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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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3-10-24 14:41:08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
gowest: Re: 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
大哥,对“淫荡”下个定义吧!!好象很抽象的概念。比如我认为lisonglisong同学在学校就很“淫荡”。排骨你同意吗?

^^ [em2] [em2] [em2]

淫荡可能比较含糊,改为这样好了:
禁止在帖子上传色情图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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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3-11-1 17:52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
Re:《通知》:关于出台《论坛发帖标准及管理办法》议案的征集

同意,我以后不说话,光看就什么都不会犯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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