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讨论]短信上的爱情
我想,镜头应该从一只正在操作手机的拇指开 <br>始,用大特写来表现那根指头的从容熟稔,随着它忙忙叨叨在几个阿拉伯数字之间上下游弋,显示屏上依次蹦出如下字样:“明天下午三点先去买东西,然后看电影,晚上吃水煮鱼,可好?”指头对自己的安排很满意,它用一贯的优雅合上键盘盖,将手机放回兜里,等待回应。 <br>
三分钟过去了,没有动静——可能是她正在回信,指头想。 <br>
五分钟过去了,还是没有——也许她有更好的建议,需要的字数比较多。 <br>
十分钟过去了,——也可能她在犹豫,再发一条,让她拿主意好了。 <br>
十五分钟过去了——莫非短信塞车,她没有收到? <br>
二十分钟过去了——手机放在静音状态了吧?可能一直就没顾得上看。 <br>
半小时过去了,和弦叮咚一响,指头激动而慌乱地从兜里摸出手机,短信显示:“现有从厦门倒来的奥迪A4二十辆及水货DVD若干,欲购从速,联系人赵国栋。” <br>
这个场景或许可以与所有手机持有者共勉。梁实秋先生曾说:“情人们只有在不能喁喁私语时才要写信,情书是一种紧急救济。”这个逻辑显然不适合网络时代的爱情,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放着通话的工具不——不是不用——是用来干打字的活儿。也许是因为这世界太吵太乱,适合恋人之间昵昵尔汝的场合越来越少,比如你正在超市里买猪肉,一手提篮一手掏钱之际,忽然女朋友打来电话,很可能你得一边说“太肥了”一边喊“大声点”,众目睽睽之下既不便抒情又没有隐私,浪漫全无;如果换了短信,一口一个“猪猪”,一口一个“心肝宝贝疙瘩肉”,则寥寥数字,意境大有改观。新加坡一个23岁的女大学生曾因发短信速度之快而被记入吉尼斯大全,她平均每月发信息1500条,恋爱中的拇指族即便达不到这个纪录,一个月500条总是小意思吧,假使以每条20字计,一个月下来也有洋洋万言的情书呢!《围城》中方鸿渐给唐晓芙写好信发出去,总担心那信太慢,到落地时,对方收到的只是一段枯炭,如果他有一部诺基亚,则所有顾虑都是多余的,保证每一条信息到唐小姐手里都是刚出炉的蛋挞,怎一个快字了得? <br>
然而,正如快活或快乐因为“快”所以飘忽难留一样,短信的命名似乎先天就带着精神上的残缺,“欢娱恨夜短”嘛。因为短而且经济,所以变数就多,发给你的信息,翻手之间也可以发给另外一个人,反正不用重复码字封缄贴邮票,漂亮的殷勤话可以被无限群发,你在为他的关心与体贴感动涕零的时候,另一个美眉可能以为自己才是他最牵挂的公主。 <br>
况且,快的行为常常有欠深思熟虑,情欲的火焰最容易使人的理智熔化,“我怕来不及,我要抱着你”,这样的热情多半是拇指接触按键时摩擦出的火花而已,就像黑夜与白天,相隔一瞬间,最暖人眼神的刹那也可能是最容易消逝的幻觉。而幻觉简直是爱情天生的软肋,所以人们要用文字来使它凝固,一纸痴昧的情书,至少是曾经沧海的明证。短信当然也有值得留存的,最初是舍不得删,不甘心删,总希望余温能长久一点;而当爱情已成往事,往事已成为讽刺,人要借新的幻觉来忘记旧的痛楚,那些微波炉里烘出来的甜言蜜语都成了发霉的罐头、怕风的伤口,删之惟恐不及,岂止是短信,时间久了,恐怕连他的号码都从手机里删掉了。 <br>
也许,就像这个时代的爱情一样,短信太短了,所以往往不堪信任。 <br>
re:呵呵,知道看完你写的,我想到了什么?现在...
呵呵,知道看完你写的,我想到了什么?现在都在手指传递爱情的信息,手指,手纸啊!一切太不真实了,让彼此的信任会降低!re:现代的爱情
现代的爱情re:是的 我感觉用短信来爱情不太可靠
是的 我感觉用短信来爱情不太可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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